一對表兄弟,貨比三家,精挑細選,準備結伴購買同款電動汽車。然而,在充電樁的安裝上,卻得到了各自物業不同的答復。一個開心付款購車,一個卻不得不暫緩購買,還得再斟酌考量一番。記者調查發現,居民在小區安裝充電樁,不同小區執行情況并不相同。破解電動汽車充電難,需要規劃先行。
電動車主想安裝充電樁
物業有的支持有的禁止
7月18日,記者來到長安區和平時光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拿出一頁明白紙,業主申請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的審核程序寫得清楚明白:首先,需要業主提交本人簽字的安裝充電樁申請;其次,業主需要提供購房合同、車位合同、業主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還需要準備施工方案、施工圖紙、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以及電動汽車廠家提供的相關證明資料;*后,業主本人還需要簽訂《承諾書》。
所有資料準備全后,就可以進行充電樁的安裝施工,而所有提供的文件也將全部存檔,保存在業主檔案中。物業人員還貼心地提醒,由于需要汽車廠家提供資料,得先買車,才能提交申請。
國家電網公司供電服務熱線95598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居民如需安裝充電設施,可直接在“網上國網”App提出申請。據該工作人員介紹,居民充電設施報裝所需資料為:報裝申請表、申請人證件、固定車位產權證明、物業同意使用充換電設施證明、購車意向協議等。其中,城市無物業的小區可由業委會或居委會出具證明替代,農村地區可提供鄉鎮政府及村委會出具同意使用充換電設施的證明材料。石家莊地區實行“一證受理”,在收到客戶身份證并簽署“承諾書”后,正式受理客戶的用電申請,現場勘查時再收取固定車位產權證明以及物業同意安裝證明等資料。
在天山新伯爵小區,付女士的充電樁已經安裝使用了一段時間。她告訴記者,自己在“網上國網”App提交申請后,及時得到了答復,在國家電網工作人員安裝電表之后,又聘請物業工作人員安裝了電纜和充電樁,大約半個月就搞定了地下車位充電樁的安裝,使用起來非常便利。
不過,也有一些小區并不支持居民安裝充電樁。在翟營大街和躍進路交叉口的上東區附近廣場的公用充電樁,記者偶遇前來充電的車主牛先生,他家住在祈福悅城,但是小區物業不支持業主安裝充電樁,所以每次都需要出來充電,離他家*近的公用充電樁就是這里,距家5公里左右,充電大約需要一個小時,每次都在車里干坐著等待充電結束,牛先生也很期待能有更便利的充電方式,而且費用也會更低一些。
安裝充電樁必須經過物業同意,但物業不同意的小區,也有居民想出了自己的“招兒”。在裕華區某小區,記者看到有的居民直接從自家屋內扯線,給停在樓下的電動汽車充電。“沒辦法,物業不同意安裝。他們說了,你們自己扯線我們不管,反正出了問題就是你們的責任。”市民劉先生無奈地說。
既要實惠又要便利
前提必須安全**
對于一些新建小區來說,充電樁的安裝基本不存在政策障礙。為加強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7年8月印發冀建規〔2017〕12號《關于加強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建居住(小)區配建停車位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0%;建設單位應將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情況納入工程竣工驗收,要確保統一將供電線路敷設至專用固定停車位(或預留敷設條件),預留電表箱、充電設施安裝位置和用電容量,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裝提供便利。
但對于那些建成10年以上的小區,個人安裝充電樁,還是有很多因素制約的。記者多方了解得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變壓器容量吃緊及建設初期未預留安裝空間,是物業公司不支持業主安裝充電樁的主要原因。
長安區書香華苑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由于小區修建的時候電動汽車尚未普及推廣,未能充分考慮為充電設施預留空間,小區線路只能用于日常供電,無法滿足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如果安裝過多充電樁,就會引發電壓不穩、線路故障等問題,所以無法滿足業主安裝充電樁的申請。
有相關媒體還曾報道,一些小區物業表示安裝充電樁需要征得相鄰車位業主的同意,如果不能征得相鄰車位業主的許可,一樣不可以安裝。對于那些沒有產權的車位,同樣面臨無法安裝的問題。
“一些小區物業在*初入駐的時候,并沒有安裝充電樁這類服務內容,現在要求增加,可以說是超出了他們的服務范圍。如果發生意外,沒人能承擔責任,導致物業公司對業主安裝充電樁持消極態度。”石家莊市住建局一位工作人員這樣答復:“物業是企業,是沒有社會管理功能的。我們作為督導物業服務的部門,只能鼓勵支持,不能強制。符合許可條件的,可以要求物業企業配合,但是不同小區情況不同,并不能統一要求。小區固有車位安裝自有充電樁涉及物業、消防、人防等多個部門,解決充電樁安裝難題,需要多個部門共同解決,千萬不能因為一時的困難就私自安裝,那樣會為用電安全埋下很大的隱患。”
出臺充電設施專項規劃
充電難題有望這樣緩解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石家莊市電動汽車保有量為4.08萬輛,其中私人電動汽車保有量為3.32萬輛。油價的上漲,更增加了家庭對電動等新能源類汽車的青睞。正規安裝充電樁屢屢受限,私自安裝更加大了安全隱患,那么,日益增長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同充電樁安裝受限的矛盾,該如何解決呢?
在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官網,記者查到了多條與電動汽車充電樁安裝有關的互動信息,其中既有普通市民對個人安裝充電樁的咨詢,也有市發改委對政策法規和未來規劃的解讀。
按照國家、省要求,聚焦解決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充電服務保障能力,支撐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結合實際,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編制了《石家莊市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21-2025)(以下簡稱《規劃》)和《關于加快提升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市發改委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這一規劃,長安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區基本形成半徑2公里的充電服務圈,實現有序慢充為主、公共快充為輔的充電服務模式;鄉鎮重點區域覆蓋快速充電設施,滿足新能源汽車下鄉需求;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快速充電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實現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高速公路和城際公共充電網絡。
同時,規劃中還有關于完善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推進機制的內容。發改部門將加強與住建等部門的統籌協作,共同推進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與改造。供電公司負責居住社區產權分界處至電網的供電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并配合居民個人、充電設施運營企業進行用電報裝。具備安裝條件的居住社區,要優先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綜合采用臨近車位共享、一樁多車等模式,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緩解居民充電難問題。推進智能有序充電技術創新和統建統管商業模式創新的示范應用。
同時,還將創新居住社區充電服務商業模式。按照《石家莊市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統建統管建設工作方案》(石發改能源〔2021〕600號)要求,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或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接受業主委托,在街道、居委會指導和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的配合下,與電網企業做好銜接,統籌考慮小區整體充電需求,開展居住社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管”,統一提供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等有償服務,提高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同時,加快主城區公共領域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大力推進單位內部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居民充電需求。
(責任編輯: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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